乐华娱乐预计1月19日上市,每股发售价不超5.06港元
乐华娱乐 IC 资料图
乐华娱乐集团(下称“乐华娱乐”,02306.HK)上市脚步临近。
12月30日,乐华娱乐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,预期股份将于2023年1月19日于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。
公告显示,乐华娱乐拟全球发售1.2006亿股股份,其中中国香港发售股份1200.6万股,国际发售股份约1.08亿股,另有15%超额配股权;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招股,预期定价日为2023年1月12日;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3.91-5.06港元,每手买卖单位3000股,入场费约15333港元;中信建投国际及招商证券国际为联席保荐人;预期股份将于2023年1月19日于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。
此外,乐华娱乐已订立基石投资协议。
根据协议,基石投资者已同意在若干条件规限下按发售价认购以合共1990万美元(约1.548亿港元)可购买的一定数目的发售股份。 假设发售价为4.48港元(即招股说明书所载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中位数),基石投资者将予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为3455.4万股。基石投资者包括Sun Mass Energy Development Limited(由中国儒意(00136.HK)直接全资拥有)、猫眼娱乐(香港)有限公司(由猫眼娱乐(01896.HK)全资拥有)、丁世家(安踏体育(02020.HK)的执行董事兼副主席)以及好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。
根据公告,假设每股发售股份的发售价为4.48港元,乐华娱乐将获得的全球发售估计所得款项净额(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)4.374亿港元。
款项方面,乐华娱乐拟使用IPO募集所得资金净额约60.0%用于持续投资艺人运营;约15.0%将用于扩大集团的音乐IP库;约15.0%将用于扩展集团的泛娱乐业务;约5.0%将用于推广艺人在其他国家的演出;以及约5.0%将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,以支持业务经营及增长。
今年3月,乐华娱乐首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,并于8月7日通过上市聆讯。今年9月初,原定于9月7日正式登陆港交所的乐华娱乐决定延迟全球发售,暂缓港股IPO计划,并在公告中表示该决定是“鉴于现行市况”。外媒报道称,乐华暂缓赴港上市的原因是投资者意向未达到其估值预期。
招股说明书显示,2022年前九个月,乐华娱乐实现营收7.53亿元,去年同期为8.95亿元,同比下降15.9%;期内利润为13.45亿元,去年同期为2.37亿元。但若剔除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收益人民币12.04亿元,期内利润仅为1.4亿元,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。
乐华娱乐成立于2009年,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艺人管理公司。拥有韩庚、王一博、孟美岐、范丞丞等签约艺人。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,以2021年艺人管理收入计算,乐华娱乐于中国艺人管理公司之中排名第一,市场份额为1.9%。
截至2022年12月20日,乐华娱乐共有69名签约艺人,但其营收严重依赖头部艺人王一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