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在「屠龙小队」案判刑后见传媒,表示当中主要的罪犯被判处监禁23年10个月,是反修例风波案件中最重的一宗,其他关键犯人亦判处10年以上的刑期, 反映法庭认同他们的罪行非常严重。警方会继续仔细研究判词,考虑就个别罪行的判刑是否提出覆核。 他表示,是在2019年12月开始调查案件,调查期间亦感到震惊,这批人曾到台湾接受军训,回港后试枪、製造土製炸弹及试爆,以丧心病狂来形容他们是最适合不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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