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新聞網1月20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20日表示,在選擇垃圾收費指定袋的物料時,環保署已考慮到袋的耐用性,以及環保原則,因此規定指定袋必須含有至少20%回收膠,以減少原生塑膠的成分。
近日有傳媒報道和網上討論關注都市固體廢物收費(垃圾收費)使用的指定垃圾袋(指定袋)的物料問題,環境保護署回應指出,所有聲稱“可降解”的塑膠均需要特定的環境和溫度才可以完全降解,例如在紫外線或高溫環境下。但在香港的堆填區的無氧環境,並沒有這些條件,因此塑膠在堆填區需要長時間分解。
環保署強調,部分“可降解”塑膠,尤其是氧化式可降解塑膠,在天然環境如海洋中分解時更會碎片化而產生微塑膠,加劇其在天然環境的有害性和阻礙回收再造,事實上更不環保。有些地方如歐盟已禁止使用氧化式可降解塑膠,而香港亦將於今年4月22日開始禁止製造和售賣氧化式可降解塑膠產品。 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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