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示威社工踢伤男督察索偿获判胜诉 法庭判44.6万元赔偿

无敌椰子 旅游 2024-11-24 191 0

2019年6月9日,一名男督察于立法会外驱散示威者期间,遭一名社工脚踢头部,眼角受伤。被告其后承认袭警等罪判囚4个月。男督察前年入稟向被告索偿至少20万元,在对方缺席下胜诉,最终获区域法院评核赔偿额为44.6万元。 判词指,事主称案发后不时头痛、头晕、疼痛加剧及疲倦,虽然自2020年2月起复工,但体能受到影响,去年初升职体能训练时,头痛等影响尤其严重,其后慢慢纾缓。法官指,事主申请就痛楚失去生活便利,获批20万元赔偿。另外,示威者恶毒猖狂,加剧情感伤害,事主受一群示威者残忍施袭,面对死亡威胁引起惊愤,属严重藐视执法人员,因此加批10万元惩罚性赔偿。 事主告假7个多月期间,虽然获全额支薪,但未能加班工作,丧失加班津贴,考虑到其队员在示威浪潮期间,每月各自加班了75至130小时,平均每人每月105小时,每小时津贴为174元,7个多月加班津贴总额约为14万元,因此再批出14万元加班津贴赔偿,另外亦批出6000元深圳医疗费用,因此合共获赔偿44.6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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